什浸踢

无书不文

周读1/7

一本书读毕的满足感
是驱使我读书的原因之一。

儿时读过《简•爱》,没什么印象了,遂当作新书读了。
看的是英文版,一遍英文,一遍中文。
必须承认,中英在表达上差异很大,即使是直译。
英文让我走入简的内心,从第三章她顶撞里德尔太太开始,就知道她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,敢爱敢恨,是非分明,明白孰对孰错;中文翻译更多的是使置身于故事的环境中,各种环境、场面的描写,对红房子、Lowood、Thornfield、Moor House的环境、气氛在心里有了大致的勾画。

对于这本书,愈读到中间章节,愈觉得是一部玛丽苏。
父母双亡的简在舅妈家度过了饱受欺凌的童年,摆脱了冷酷的亲戚后来到罗沃德学校,交到了朋友,愉快地学习生活。
似曾相识的情节?
这是书的地一、二阶段。

接着,书的主要部分,桑菲尔德庄园,最最玛丽苏的部分。
不起眼的女家庭教师在送信时偶遇一坠马的英俊男子,好言关心却遭冷漠相待,回府后发现比人就是自己的主人。
主人霸道总裁属性,
你在看我,你认为我英俊吗?
不。
啊!那我的相貌怎么啦?

由于我的年龄大到足以做你的父亲,所以我有权稍微专横、唐突或者严厉一些,你同意吗?
先生,我在想,很少有主人会自寻烦恼,去询问他花钱雇来的下属是否会因为他们的命令而受伤。
花钱雇来的下属!我倒希望你我之间不只是雇佣关系。
………………

套路,全是套路。

接着,失火了,抓伤了,半夜里,找的都是简,都是简先发现的,然后就爱上了。纠结相貌平平又没钱的自己和美丽高贵的英格拉姆小姐之间,罗先生会选择对方,并为比心碎。最终罗先生表白简,说她才是可以拯救自己灵魂的人,并求婚。

婚礼被阻止,落跑,被表兄逼婚,绝望之余听到罗先生的呼唤,回到桑菲尔德,不离不弃。

这本书,最难啃的部分,是罗先生带着一大群帅男靓女来桑菲尔德玩儿,聚会、算命、简的纠结痛苦……我看了两天。
最喜欢的是书最后,听到呼唤,回来找罗先生,大火后废墟的庄园,残疾了的罗先生,表明心意,与穷了老了的罗先生在一起。这儿就不玛丽苏了,而是决心、真爱与明确。
奇怪的是小时候读书的唯一映像只有瞎了的罗先生,伛偻颓废的样子,当时觉得很可怖,简的未来很黑暗。
现在呢,觉得这个结局不错,繁华落尽之后两人平静地在一起。
对于罗先生,呈现的只是一个缺少爱,追求爱的形象,不够丰满。
很喜欢书的结尾,用的是St.John,一个与主线不太相关的人的话,这话在他写给简的最后一封信中,他在其中预知了自己的死亡。
My Master has forewarned me,He announced more and more distinctly every day,'Surely I Come quickly!'and I more eagerly respond,'Amen;Even so come,Lord Jesus!'
最后,人性与信仰的光辉笼罩全书。

对我来说,这是一本简单的书,一本爱情小说,一个简的成长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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